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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县关闭自备井工作简报
第1期
黄龙县关闭自备水源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6月5日
维护饮水安全 规范水资源管理
黄龙县依法关闭城区自备水源井
黄龙县针对城区内自备水源井私自开挖严重,直接饮用不安全地下水,影响水资源统一管理的现实情况,为确保城区居民用上安全、卫生、放心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和身体健康,进一步规范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陕西省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县政府4月4日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从2007年4月16日开始,利用75天时间对黄龙县城区自来水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52家、60眼自备水源井依法予以取缔封填。
为了加强对关闭自备水源井工作的领导,确保封井工作顺利实施,县政府成立了关闭城区自备水源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成员单位,设立日常工作办公室,制定了详细、具体、可操作性强的关闭城区自备水源井实施方案,城区自备水源井关闭工作采取分批逐步进行,第一批关闭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驻黄省、市单位的自备水源井;第二批关闭企业单位、县城餐饮业、洗浴业等个体户的自备水源井;第三批通过宣传引导逐步关闭城区自来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居民中的自备水源井,整个关闭活动从2007年4月16日开始,2007年7月1日结束,分宣传动员、关闭阶段和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自从开展关闭城区自备水源井工作以来,通过深入广泛的多种宣传工作,在广大城区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和参与下,关井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已自行关闭机关事务局、黄龙中学等13个单位14眼自备水源井;看守所、绿源宾馆等11个单位(13 眼井)已接通自来水正在关闭阶段;电力局、县人民医院等11个单位正在安装自来水管道,将按期接水关井。
为确保封井工作顺利实施,我们将在今后关井工作中始终以宣传工作为重点,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认识到关闭自备水源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支持、参与此项工作。同时严格按照程序执法,将不定期对已封自备井进行回头检查,确保关井成果,对擅自启用已封自备井和妨碍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的单位,将依据《水法》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无视关井时限,仍不关闭的,将组织力量强行关闭,确保关井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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