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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
加强管理 努力开创我县小型水利工程经营管理新局面 —在全县小型水利工程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现场会上的讲话 赵白龙 (2004年5月31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上午,在喜乐村召开了喜乐村供水工程经营管理使用权拍卖现场会,刚才坤峰同志传达了全市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会议精神,下面,我就全县2004年水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全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建国以来,全县共建成人饮、灌溉等各类小型水利工程259处。这些工程的建设,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但长期以来,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是一个薄弱环节,“有人用水无人管”、“吃白水、白吃水”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既使是改制过的工程,由于群众对有偿用水认识不够,拖欠水费,导致经营者无法经营,工程处于瘫痪状态。 去年,按照县政府的的安排,我局组织力量对全县水利工程管理现状进行了调研,认为有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重建轻管的现象普遍存在。在调查中,我们发现了一些乡村干部在谈到水利工程建设时,头头是道。但一问到管理,说不出具体的办法。工程建管上存在着群众对新建项目的积极性高,关心工程建设的人多,关心工程管理的人少,出现了“善政”暖人心,“善后”成难题的问题。水利局虽然制定了一系列工程管理办法,但有的地方对此并没有认真贯彻落实,认为是老生常谈。加之一些干部群众认识不到位,把饮水工程建设看着是公益性事业,依赖国家投资,重建设轻管理,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以水养水,抓资金积累,保永续利用的观念还未树立,使水利工程滚动发展的问题仍未得到彻底解决。目前建成的259处工程中,基本完好运行正常的工程仅有111处,部分损坏可以运行的工程57处,设备老化,年久失修难以运行的工程50处,已报废的工程达41处。
二是群众水商品意识差。水是资源,是商品,还没有被广大干部群众所认识,当前仍然存在着吃“福利水”、“大锅水”的现象,即使有的水利工程实施了有偿使用,进行收费,也仅仅是成本收费,还有的根本没有成本核算,只是象征性的收取一点费用,资金积累无从谈起,等、靠、要的思想依然占主导地位,白吃水、白用水,工程坏了向国家伸手再要,这是造成水利工程不能长期正常运转与使用的主要因素。 三是管理体制不明,运行机制不活。早期建的工程,一般由乡村集体管理,长期以来,被认为是社会公益性事业,缺乏产权意识和资产经营意识,产权属于国家或集体,农民只管使用,不注意管护,管护责任得不到落实,致使许多工程报废停用或闲置。运行机制大部分沿用老一套“国家所有、水利部门管理、集体和个人使用受益”,使责、权、利不相统一,很难形成良性循环。 以上这些问题,一直得不到有效解决,严重影响到水利工程效益的发挥,为实现水利工程可持续发展,必须加强工程管理,深化产权制度改革。 二、下大气力,全面加快小型水利工程改制步伐 小型水利工程改制政策性强,工作量大面宽 ,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只靠业务部门难以完成,各乡镇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指导,统筹安排,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快改制步伐。 (一)深入宣传,广泛动员,形成全县上下开展水利产权制度改革的共识 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是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的有益探索,对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先导作用,要从解决广大领导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入手,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全面动员,通过办板报、写标语、召开村两委会、党委会、村民大会,学习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延安市水利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延安市小型水利工程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暂行办法》及《黄龙县水利工程管理办法》,大力宣传水利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他们参与水利产权制度改革的积极性,使全县上上下下形成“社会办水利”、“以水养水”滚动发展的广泛共识。 (二)明确目标任务,规范操作程序,使改制工作一步到位 产权制度改革实现的三大目标任务:一是管理体制目标。切实解决目前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所有者主体不明确,管理责任不落实,工程效益衰减的问题,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水利管理体制。二是运行机制目标。通过对小型水利工程的产权改革,逐步形成自行筹资,自行建设,自主经营,自行还贷的发展新机制。三是水利工程发展目标。使目前因各种原因损坏的小型水利工程尽快得到恢复;对有潜力的工程,要通过更新改造,使其发挥更大的效益。 每处工程改制时要依法搞好水利工程产权界定、出让所有权的工程要进行资产评估,合理确定底价,既要保证国家资产保值,又要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工程出让要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出让方案。出让机构必须有村民代表参加,出让方案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依法进行合同签订、公证,改制完毕,由县物价部门审查核发“最高水价限额证书”,水利部门负责核发“小型水利工程使用权证书”和“取水许可证书”。每个乡镇至少要召开2次试点现场会,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把试点范围由村扩大至乡,使改制工作由点向面逐步推开。 这次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制总的要求是:上半年完成改制任务的70%,10月底全部结束。改制完成后,县上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改制完成的工程逐个进行验收,凡验收不合格者,限期整改,仍然达不到验收要求的,是正在建设的工程立即停拨资金,已经建成的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把握政策、因地制宜,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推进水利产权制度改革。这次改制,一定要做到工程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彻底分离,不留后遗症,确保水利产权制度取得实效,在实施中,要严格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经营”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拍卖、承包、股份制等多种形式,结合乡村实际,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逐步对全县的人饮工程、农业灌溉、小高抽和淤地坝工程进行产权改革。 一是对于规模较大、效益好的集中供水工程,必须采取公开拍卖的形式,召开竞标会议,确定中标人,落实管护责任,具体操作程序(1)根据供水效益,合理确定工程出让底价,出让底价既要保证工程在出让年限内的维修、管护费用,又要使经营者有利可图;(2)发布工程出让公告;(3)公布水利工程出让权竞标方案;(4)组织竞标人现场察看,明确出让权工程使用权范围和相关事宜;(5)召开竞标会议,公开竟标,确定中标人;(6)签定工程出让合同,并进行合同公证。 二是对正常运行、效益好的小型抽水工程,可参照集中供水工程的改制办法执行。对效益低的工程,采取协议出让的方式,合理核定水价和工程出让底价,确定出让方案,落实管护责任。
三是对于自流引水工程,采取协议出让的方式,落实管护责任。这类工程运行成本低,水价要结合当地实际,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对已安装水表的工程,按表计量收费,对于没有安装计量设施的工程,通过按人、按畜、按户收取水费,逐步推行安装水表,规范收取水费。 四是对已建成的淤地坝工程可以通过承包(拍卖)到户,有效益的在限定水位内允许发展蓄水养殖,效益低的,在若干年内免收承包费,将管理维修和防汛责任落到实处。 五是针对农村小型水利灌溉工程,水费低、效益差、难管理的实际,核定每亩每次灌溉金额,通过承包、以园养站的办法,落实管护责任、增加农民收入。 六是对有病险、损坏不能正常运行发挥效益的工程,但修复后可使用的工程,将修复权与使用权捆绑承包(拍卖),用修复费用来抵作承包(拍卖)出让金,实行零出让。对于负出让村委会通过“一事一议”的办法,适当拿出村积累金或通过投工投劳,土地面积较大的村还可划定几亩地或果园,作为经营者的收入,使承包(拍卖)经营者拿出资金购买材料进行维修,用材料款抵作承包(拍卖)出让金。 七是对于报废新建工程的建设,放开建设权,落实使用权,采取联户创办,股份合作等形式,按股拥有产权,按股收益,广泛吸纳集体、个人和社会闲散资金,以产权换投资,加快水利工程建设,提高管理使用效益。 八是对国家投资新建的工程,在实施前先改制,先落实管护责任人,不落实的不能开工,不建无主工程,使工程拍卖(承包)经营者参与工程建设,对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进行监督。 九是已经改制过的小型水利工程,在今年改制中,完善有关手续,建立健全档案,确保经营者的利益,保障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工程使用权的出让,是一个新生事物,工作量大面宽,既涉及当前群众利益,又要考虑工程永续利用,这就需要我们做大量而又深入细致的工作,且根据每处工程的实际,采取一站一策的灵活方法,不能搞一刀切,强迫命令,要广泛宣传党的政策,依法出让,不论采取什么出让方式,都必须落实管护责任,使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四)强化资金管理,确保工程永续利用
出让金归出让工程所在地村(组)所有,县水利水保局从出让金中提取5%,用于转让工作经费。工程出让金按照“乡水管站主管,县水利水保局监管”
的原则,专户存入指定银行,作为本村(组)的水利发展基金。出让金的使用:由村(组)提出申请,经村民议事会讨论同意,乡水管站、水利水保局核定预选后逐级审批,三方共同盖章后方可支取使用。工程出让金经县常务会研究决定,只能用于工程的改造、扩建等,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动用,确保工程永续利用,长期发挥效益。 (五)加强领导,夯实责任 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涉及到方方面面、千家万户的系统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必须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加强领导,以促进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健康发展。 1、县上成立了以彭安季副县长为组长的黄龙县水利工程产权制改革领导小组,赵白龙任副组长,成员由经济发展局、财政局、物价局、司法局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水利局,水利局副局长王坤峰担任办公室主任,并抽调三位同志具体处理日常工作。 2、各乡(镇)也要成立以乡(镇)长为组长的领导机构,村委会成立一个由村民代表组成的村组监督小组,对工程使用权的出让、工程的管理和资金使用加强监督,在保障经营者合法权利益的基础上,及时查处超标收费,减轻农民负担。 今年是贯彻落实市政府《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完成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促进水利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一年,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真抓实干,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全面完成改制任务,努力开创我县产权制度改革新局面。务必使我县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制工作完成后,能够达到工程永续利用,服务于我县农村经济发展之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