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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县水利水保局党支部
落实党员承诺制考核办法
为了认真落实党员承诺制,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员承诺制的有效实施,使党员承诺制真正取得明显成效,促进水利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成立落实党员承诺制考核领导小组,赵白龙同志任组长,王坤峰同志任付组长,负责党员承诺制的落实、督查、考评奖惩兑现等事项,对党员的承诺落实情况实行动态管理与定时定量考核,使党员承诺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定期督查制度
每位党员结合本人实际作出承诺后,向社会公开。考核小组对党员承诺的落实情况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一督查,半年一通报,年终一考核,通过听取汇报,查看工作实绩,检查党员承诺的具体落实情况。对发现问题的,督促党员本人对照整改;对问题较多的,由党员所在支部的书记对其批评教育,批评及整改情况记录在案。
三、总结考评考核制度
考评实行半年初评,年终总评,采取分类分层评诺的方式。考评结果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
(一)召开党员承诺兑现会
每个党员对承诺践行情况写出个人书面总结,向党支部和全体党员、群众代表逐项说明公开承诺的落实情况,并接受群众质询。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党员践诺情况分层进行考核。
(二)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考评
实行“三评”。即由①所在支部;②群众代表;③班子成员
①所在支部的考评。所在支部的全体党员参加,实行无记名填表测评方式,由支部汇总,负责组织。
②群众代表的考评:群众代表由局所属各单位的10名非党同志组成,实行无记名填表测评方式,由局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③ 班子成员的考评:班子成员之间要在每年的民主生活会上根据各自承诺的内容开展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在考评中要形成正式的书面材料递交党支部。
由局党员承诺制考核领导小组根据以上三个方面的评议,对每位党员领导干部落实承诺的情况作出最终评价,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三)对普通党员的考评
对普通党员实行“四评”,即①党员互评;②群众帮评;③领导点评;④组织总评。
①党员互评。全体党员参加,实行无记名填表测评方式,由局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②群众帮评。由各办公室的成员对本办公室的党员进行测评,由办公室负责人和局考核小组共同组织实施。
③领导点评。由党员所在办公室的分管领导,对党员进行点评。
④组织综评。由党员所在支部根据公开承诺的落实情况,参照业务分管领导的评价,对党员作综合评价。
考评小组汇总以上四个方面的评议情况,对每位党员落实承诺的情况作出最终评价,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五、奖惩制度
两次评议满意率达到90%以上的,按照10%的比例确定为优秀党员,并在年度先进工作者评选中优先考虑。
一次评议不满意率达到30%以上的,提出批评教育,两次评议不满意率仍在30%以上的,经调查核实有关问题后,定为不合格党员,并实行内部待岗,学习提高;对问题严重的党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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